产权交易

南平储灰库地块场地租赁公告

日期:2024-04-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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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月)

竞价保证金

(元)

南平储灰库地块场地

260

2000

10000

最终租赁标的的首年月租金以出租方确定的竞价成交价为准。

二、租赁标的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租赁标的为华富(南平)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坐落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环城路2128公里处地块场地,场地租赁面积260目前为空置状态

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事宜委托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并作为履约代表,委托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租赁管理、交接、发函催告乙方履约(如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气费、保证金等款项、费用)以及《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出租方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三、租赁的目的及可行性、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一)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二)租赁用途:物料堆放。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三)租赁期限:三年。

四、租金收缴办法、租赁底价、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等

(一)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不计利息)。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三个月缴纳一次,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应在每个应付周期的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该期(三个月)租金。

(三)租赁底价:租金挂牌价(含税)为2000元/不含其他费用。

(四)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五)竞价方式:由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公开竞价招租(具体详见竞价相关文件)。

(六)装修期免租金情况:无免租期。

(七)合同签署: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五、竞租人(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风险揭示、租赁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一)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产生经济及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优先权情况:无优先承租权。

(三)风险揭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四)其他特别约定条款(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对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装修、设置对场地有影响的设备或其他形式的变动,应提前将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改造或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方可施工。改造或装修的所有费用(包括出租方为配合承租方的改造或装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归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5)承租方应按时缴纳使用租赁标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空调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等,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6)若遇政府决定征收租赁标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方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承租方不享有任何拆迁补偿。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场地租赁合同》。

9)租赁期间,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要求退还该租赁标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条件将该租赁场地退还出租方,逾期退还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当同时无偿负责南平市延平区储灰库地块(地块编码2012-J-13)地界及外墙(临时围挡)(含租赁面积外的地块部分,具体范围以附件二红线范围为准)的管理工作,并对储灰库地块的安全工作负责;承租方管理期间应当安排巡查以保障地块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视紧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通知出租方。

(五)租赁合同文本(附后)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52017 时。若在首次公告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征集到承租方,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与公告顺延周期保持一致,直至2024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意向竞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与组织方联系领取竞价相关文件,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42224-638

联系地址: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88号省投水调歌头办公区8层闽都置业公司

七、竞价保证金:10000元。有意参加上述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520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组织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名称: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账号:118060100100089425)。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储灰库场地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竞租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及指定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将无法取得竞价资格。

八、竞价会地点及时间:

竞价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88号省投水调歌头办公区8层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时间:202452110点整。若在首次公告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征集到承租方致使首次公告期限及报名截止时间顺延的,则竞价会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周期报名截止时间的下一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整。如竞价会时间有另行调整,具体以组织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九、公告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监督电话: 0591-87812903、87546581

 

 

                                                 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