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务公开

关于征集入库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日期:2021-11-2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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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本集团系统法律中介机构管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将组建集团系统法律中介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现就征集入库律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4日

二、申报方式

有意愿加入机构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自荐方式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入库律师事务所应为正常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二)具有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规模、实力和良好声誉;

(三)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受过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

(四)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执业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熟悉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相关法律法规。

申报内容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加入机构库的律师事务所请填写《法律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后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提交福建投资集团法律事务部

五、其他

(一)律师事务所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是否确定为入库的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二)福建投资集团将根据申请方提交的材料、本集团系统业务及法律服务需求等情况确定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并在确定后通知入库的律师事务所。

(三)福建投资集团对本次活动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投资集团法律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黄真珍 林嘉玲

联系电话:0591-87810405;0591-87541884

邮箱:huangzhenzhen@fidc.com.cn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福建投资集团法律事务部

 

       附件:法律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