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健康环保

莆田南日岛C区(调整)海上风电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文件

日期:2023-04-12 18:33

| | | |

 

根据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精神,受项目单位委托,莆田南日岛C区(调整)海上风电场工程已启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更好地收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莆田南日岛C区(调整)海上风电场工程

2、建设单位: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莆田南日岛C区(调整)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南日岛东侧约10km处莆田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6km,离南日岛岸边5km,规划面积32km2,规划容量30万kW。根据协商,福建投资集团与龙源电力各负责开发一半装机容量,并签订备忘录本工程初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16MW风力发电机组,规划总装机规模为160MW。本阶段不考虑新建海上升压站,与龙源160MW南日岛C区工程采用35kV集电线路共同接入东罗盘岛220kV升压站,汇集后共同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220kV三墩升压站。

4、涉及征海和征地:本工程海域使用包括风机基础、海底电缆建设用海和施工影响范围使用海域,其中:风机基础用海面积12.3611公顷;海底电缆建设用海面积88.9616公顷;施工影响范围海域1064.5496公顷项目建设永久用地2.06亩,临时施工用地22.50亩不涉及拆迁。

5、项目工期:项目全部施工完成总工期安排为12月。

二、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征询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相关利益群体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意见、收集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因素以及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竭诚欢迎广大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委托单位和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的公众意见将在分析报告》中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新威国际大厦19层

联系人:黄工

电话:15060698757              

2、分析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9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392486692   0591-86291283

邮箱:472214716@qq.com